上星期剛慶祝完我們的結婚週年紀念日未久,突然想到我的簽證也該更新了。

週六晚上睡前翻開護照一看...我和老公睡意全消...效期只到隔天!!!

偏偏這回又碰上日本三連休,入管(入境管理局)要到星期二才開始上班。

我本來還很天兵的想:「最差也不過就是強制先回台灣一趟!」這還正合我意,我一直在煩惱排不到假可以回台灣,如果是入管強制回台,公司不想給假也得給假了!

沒想到當我正在做我的春秋大夢時,立刻被老公澆了一盆冷水。他告訴我,日本原本對於這方面的管理非常嚴格,萬一被懷疑是詐欺結婚,很可能會先被關到收容所,在收容所等待審查。

我看他一臉嚴肅半點都沒有開玩笑的神情,真的嚇壞了!

趕緊上網查詢是否有辦法可想?

就在東找西找查詢的過程中,看到有一則奇摩知識+的提問人說,她的男友曾因非法居留的關係,而被日本限制五年不得入境。五年!!!我一邊轉述給老公聽,一邊就哭起來了。

但老公在這方面可比我冷靜得多,他說那應該不是單純的過期非法居留,很可能是有犯罪或其他重大過失。

「而且,就算事情變成那樣了,到時總會有兩個人不必分開的方法。而且我想應該沒問題的。要是像你這樣就得關到收容所,日本要蓋多少收容所啊?沒事的,先睡吧!你明天一早還有家教課呢!」他說。

確實時間也己經晚了,不睡不行,而且聽了他說的也蠻有道理。不知不覺中就睡著了。在夢中沒夢見和驅逐出境有關的夢,一直夢見自己在打工的地方不停的捏壽司。

反而是一直安慰我說應該沒問題的老公,很反常的一整個晚上睡夢中都在磨牙。每回他只要壓力大就會有這種現象,我這才明白他有多麼的煩惱。

隔天一起床趕緊又上網找其他資訊,終於找到和我有類似情況的「前輩」,據說只要在一星期內去辦,入管處多半都會通融。

因為是「前輩」的經驗談,可信度應該比較高,告訴老公之後,他好像也稍稍放心了些,他回房間看書,我則繼續在起居室使用電腦上網。不過隔了一會兒,他就把我叫去房間了。

一進房間,看到他已經正襟危座著等我就心知不妙了。

 

「過來坐好,我有話對你說。」

 

「嗯」我和他面對面正座著,雖然知道他大概要說什麼,不過還是有些忐忑不安。

 

「我想這次只延誤了一兩天,應該不會有問題的,不過你真的太意了!你應該知道日本在這方面是很囉嗦的不是嗎?」

 

「嗯...對不起!」他的口氣很難得的帶著責備的意味,自結婚以來一年多或許是第一次吧?不過因為確實是自己的疏忽,除了道歉我的確無話可說。

 

「先前我也問過你好幾次,你還跟我說沒問題沒問題,結果竟然弄到快到期了才發現這種事。」

 

「對不起,我...我還以為會和外國人登錄證一樣會先寄換證的明信片來通知...」說起來這的確是自己太大意,我早該知道偉大的入管局是不會這麼善良好心的。不過也許是橫田少見的嚴肅神情的緣故,又或是先前一直緊繃的情緒突然鬆懈下來的緣故,說到這裏的時候我又哭出來了。

 

一看我哭,老公也有些心軟了,他把我拉到懷裏,哄著小孩般的拍拍我的頭說:

 

「唉呀!我也不對啦!明明知道我老婆是很秀逗的,本來以為至少這種地方你會小心一點才是...若是早點幫你留意一些就好了!」

 

接下來打了電話向主管說明情況,並預先請了週二和週三的假,原本這陣子店裏因為人手短缺,實在很難開口說要請假,但這種情況下,也只好硬著頭皮打電話給主管了。我們課長也很替我緊張,還出了一個餿主意說:

 

「你能不能趁還在期限內快速來回一趟,這不就至少有三個月免簽證的緩衝期嗎?」

乍聽之下好像很有道理,最近經常患思鄉病的我差點立刻訂機票跑回台灣。但其實這方法行不通。因為我現在拿的是日本人配偶的簽證,要是跑回台灣,沒辦法像以前一樣用觀光名義入境日本,而必須有入管發的「再入國許可」。

 

星期一照常去上班,我的事課裏的同事全都知道了。我們副課長還明知故問:

 

「到底你的居留期限是到哪一天啊?」

 

「到昨天啊!所以今天己經是非法居留了,拜託你別報警害我被抓走啊!」

 

他聽我這麼一說也笑了,

「要是報警的話,大概連我都會被抓走,因為我是知情的呀!哈哈哈!」

 

我邊捏著壽司也跟著哈哈地乾笑了幾聲,不過之後那一整天就沒再怎麼說話了。平時我們副課開我玩笑,我多少總會附和一下,但事情還未明朗前,怎麼說總是很不安。不過後來想想,我自己的不安也連帶使同事替我擔心起來總是過意不去,所以下班前,當我們副課又問:

「應該不要緊吧?」(要不要緊問我我也莫宰咩呀!)我笑笑的回答說,應該是不要緊啦。

「萬一我被關起來,請來探視我一下啊!」

「哈哈哈!那是一定的啦!你要我們帶什麼去探望你啊?店裏的壽司可以嗎?」

「可以啊!只要不是過期壽司就好了!」

說起來實在對他很抱歉,他這個月才剛結婚不久,因為這個事他不得不來代我的班,他的假就因此泡湯了。m(_"_)m 反省シマス

星期二去申請了住民票、戶籍謄本和課稅證明等相關文件,原本打算若是時間充裕直接去入管局辦在留更新。沒想到我老公給的情報錯誤,他告訴我新宿有入管的辦事處,要我直接去那兒辦。但我搭了電車到新宿問了警察後才知道新宿的辦事處並沒有受理在留的申辦手續,而只受理非法居留的檢舉等事宜。(那叫我去新宿,是要我去自首嗎?(_|||) )

結果因為白跑了一趟新宿,要折回埼玉的入管,時間也來不及了,只好等到星期三才去辦。星期三一到入管局,事情比我們想像的稍微簡單了些,只叫我們填了一張延遲辦理的報告書,然後就領號碼牌等受理了。等叫到我們的號碼,承辦人員也只念了幾句,下一回要記得提早一點來辦之類的話,就受理申請要我們回家等明信片了。這一來,總算是有驚無險...

 ps.這件事最大的影響是:星期三當天下午,我們副課在辦公室用他的特大號嗓門打電話問我會不會被關起來?隔天開始恢復上班之後,我發現我突然一炮而紅,走到那裏都獲得許多人「關愛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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